穿短裤上班被开除 盘点还有哪些奇葩解雇理由

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听上去十分奇葩的劳动纠纷案件。金先生2016年进入公司,由于他不顾公司规定使用私人手机,还穿着短裤上班,多次受到处罚。最终,公司方面解除了金先生的劳动合同。

白银网(http://www.zhongguobaiyin.com/)05月07日讯,近日,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听上去十分奇葩的劳动纠纷案件。金先生2016年进入公司,由于他不顾公司规定使用私人手机,还穿着短裤上班,多次受到处罚。最终,公司方面解除了金先生的劳动合同。

原告金先生认为工作期间穿短裤不足以认定为《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期间未收到被告的处罚通知。

而在公司看来,入职前公司就曾告知过金先生相关规定,且全体员工都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过。“原告工作期间身穿短裤次数达到三次,符合公司劳动纪律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为此,金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报酬以及各项赔偿金,共计2万5千余元。法庭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

盘点那些奇葩的解雇理由

小伙主动加班被解雇

2012年12月,柯桥区张某与当地一家化纤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4年9月的两个星期天,虽然是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过张某却自行来到单位上班。本来他以为自己的积极工作态度会赢得企业的认可,还向企业要求获得加班费。得知张某在两个星期天自行加班后,化纤公司要求张某检讨。张某拒绝,并与公司相关人员发生争吵。2014年12月,公司以张某不遵守公司规定违规出勤,事后又不服从公司写检讨书的处罚为由,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关系。

96斤的模特因为太胖而被解雇

模特菲力芭-汉密尔顿因为太胖而被拉夫-劳伦服装公司解雇。根据她所说的,他们说她太胖了,不再适合他们的服装。这家公司发表声明说,他们与汉密尔顿的合作关系终结是因为“她不再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这个5英尺10英寸高,120磅重(96斤左右)的美女对她身着拉夫-劳伦蓝表系列时装身材严重走样也很吃惊。23岁的汉密尔顿自从2002年就在拉夫-劳伦工作,在被炒鱿鱼之前她一直把公司当做第二个家。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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