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职业打假人 惯用“群狼战术”

近年来出现了“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他们利用商品过期或商品漏洞问题,故意大量买入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有的甚至成为“职业索赔人”

相对于个体打假人的存在,集团化、公司化的运营则更为常见也更具有破坏力。朱先生说:“他们当中层层分工,你负责网络上找东西,我负责固定证据,固定完证据后,我帮你去写投诉函,拿到赔偿之后集体分成。”

“职业打假” 有这两种套路

记者采访商家、职业打假人、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梳理出“职业打假”的两种套路:

1.购买“瑕疵”商品,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以消费者的身份,促使其向生产者、销售者追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消费者的身份,向生产者、销售者追责;

2.购买大批“瑕疵”商品,轮流向职能部门举报、诉讼。向生产者、销售者追责,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谈判,协商让生产者、销售者作出赔偿。

不过,商家及法律人士表示,职业打假人在进行这些套路时,会事先摸清商家的底,查询其实有资本、经营状况等,看其是否“有资格”被打假,是否拿得出钱来。

前景

牟利性打假行为 将逐步遏制

随着“职业打假”的争议,执法部门也不支持此种做法,有的职业打假人还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

2014年,新《消法》的颁布,将消费欺诈的赔偿额度提高至“退一赔三”。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首次明确支持对食品、药品的知假买假。职业打假人又迎来“短暂的春天”。

2017年5月19日,最高法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中指出,将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在最高法的文件出台前后,动辄购买几十件产品,然后以标签瑕疵向监管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索取10倍赔偿的“打假”案件多被驳回诉讼。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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