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救护车遇车祸 医生和患者均不幸身亡

1月10日早上,湖南省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院区一救护车发生车祸,车上的1名患者和1名随车医生均不幸身亡。

白银网(http://www.zhongguobaiyin.com/)01月11日讯,1月10日早上,湖南省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院区一救护车发生车祸,车上的1名患者和1名随车医生均不幸身亡。11日上午,洪江医院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事故是在怀化市(区)发生的。当时,救护车正将患者从洪江医院送往怀化市某医院。

有信息称,事发路段道路结冰,该救护车运送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时发生车祸,但结冰一说尚未获得有关部门证实。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显示,洪江医院始建于1944年,是怀化市及其各县(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洪江医院内二科是综合内科,由心血管内科、呼吸科内科、内分泌专科等组成。

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急救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可以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行人应当避让,但如果其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就可以免责呢?

急救车作为特种车辆在某些情况下享有优先通行权,但急救站派出的急救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过错,没有确保车上人员安全,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可见,像救护车这样的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时侯,如果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的情况,其应当遵守的首要前提是“确保安全”,否则应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安全”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车辆本身的安全,如不能有刹车不灵等车辆本身的安全隐患。二是行驶中的安全,车辆在行驶中应遵循起码的通行规范,不能横冲直撞。因此,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的时侯,首先要确保的原则还是安全,如果在执行任务的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一般还是按照正常的交通事故来处理。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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