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男追尾身亡 无证驾驶被追尾找丈夫顶包

这是15年12月发生在浏阳的一起车祸,醉驾男子追尾前车身亡,却牵出一串问题,前车司机是一名无证驾驶的女子,而其丈夫又在事发后替妻子顶包!

事发后,赖某慌了,为逃避法律责任,让丈夫雷某冒充驾驶员,隐瞒事实真相。当时,雷某24岁,赖某23岁。2016年2月29日,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阳某与赖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事发后,赖某向阳某家属支付了5万元。

之后,阳某的妻子、女儿、父母一同作为原告,将赖某、雷某、林某、车辆保险公司等共同诉至浏阳法院。“是赖某突然熄火停车,致使同向在后由阳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直接撞上其尾部。”原告方认为,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阳某与赖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但赖某仅赔偿了5万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共同赔偿1342594.5元。

一审

指使他人冒名顶替构成肇事逃逸

浏阳法院审理此案时,赖某夫妻认为“责任划分不合理”。“本案是阳某醉酒后驾车高速行驶追尾赖某正常行驶的车辆,赖某也是本案的受害者,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不应承担任何责任,雷某在本案中也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赖某夫妻二人认为,他们向原告支付的5万元并非赔偿款,而是出于人道主义进行的补偿。

林某认为,他在本次事故中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我与有驾驶证的雷某换车使用,对雷某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赖某练车不知情。”

浏阳法院一审认为,赖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且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指使他人冒名顶替,构成肇事逃逸;阳某醉酒驾车且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同等原因,双方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本次交通事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合法、恰当,予以采信。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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