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病打盹被开 公司被判赔偿15万

广东一名工作26年的老员工,因生病不适在上班时间“打盹五分钟”,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奇葩指数:★★★★

案例:

王女士在一家金融机构工作,领导经常会要求他们提前到岗,否则算作迟到。

“周一到周五的工作任务已经非常饱和了,但领导总喜欢把一些培训和开会的工作放在周末,也不会再另行安排调休。”这让王女士感觉“自己的时间全都贡献给了单位。”

法条溯源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者如在休息日提供了劳动,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专家释法:迟到作为一种事实,必须有证据支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是指职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从事工作。企业要求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之外的双休日来开会,应当视为加班。

培训对企业来讲是提高自身竞争力的一种方式,在双休日培训,也属于工作性质的培训,培训本身就是工作的一部分,也应当认为是加班。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或者调休。

编辑:私念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我们尊重作者版权,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最新报价
  • 最新资讯
  • 热门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