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房间内烧炭自杀 学区房成凶宅

因为孩子还有两年才上学,杨晶晶便将买好的学区房租了出去,没想到摊上大事。一名租客在房间内烧炭自杀。

她提出索赔45.86万元

事情发生后,某公司表示以后不租这个房子了,愿意给两个月房租作为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杨晶晶认为自己受到伤害,且自己的房屋也遭受了损失。有人在房屋内自杀,这套房子便成为民间所说的“凶宅”,这样的房子在无论以后是出售或者是出租,在价值上都会受到较大贬损,某公司这样的态度是逃避问题。

“我这套房子价值约260万,据中介公司评估最少要打8折才能出售,如按85折计算约亏损39万元,加上办理转让的手续费,我要求该公司赔偿40万元完全合情合理。”杨晶晶表示,她脑海中经常会浮现死者陈尸在床的惨状,内心极度恐惧,几乎要精神崩溃。

杨晶晶补充道:“有人在屋子里自杀,房间里的东西必须要更换,就说死者躺着的床,这是肯定要换的。我们要对房间的物品进行清洗消毒,依风俗还要对房屋重新摆布装饰,经估测预算为5万元。加上该公司的违约金,一共索赔45.86万元。”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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