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卖凉菜违法”的双重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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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
2017-7-26 11:42:45
广州市黄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对一家火锅店作出行政处罚,因该店在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项目不包含“凉菜加工销售”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川北凉粉”“拍黄瓜”等多种凉菜。
尽管很多人不能接受,从法律宣传、法制教育的层面看,火锅店卖冷菜违法其实是一个难得的法制宣传——没有获得授权和审批,当然不能私自更改经营的范围。法律是刚性的,法律有怎样的规定就需要怎样的执行,对于经营者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样是一个常识。至于,人们认为火锅店卖冷菜无可厚非,那只是一种生活经验,生活经验是不能代替法律判断的,生活经验更不能取代程序正义。
对于执法者来说,这次舆论的反应其实也是一次法制教育。法律是刚性的,但法律面对的是日常生活和活生生具体的人。法律在适用的过程中,自然需要顾及到人情伦理,以及社会舆情、公众诉求。当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火锅店卖冷菜是常识时,在审批时能否对其经营范围适当的扩大或者直接默认;当所有人都认为跟卖冷菜的火锅店较真不如真心诚意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时,是否应该想想执法的重点在哪里,公众为何如此苛刻,到底该如何获得公众的信任感?
法律强调程序正义,法律也坚持结果正义;普通人更关心食品药品安全。对此,执法者不可不知,不可不铭记在心。至于,火锅店卖冷菜违法,作为法制新闻宣传、教育一下就可以了。在解释之后,公众自然会受到教育。更重要的是,新闻所引发的舆情,舆情所隐含的诉求,执法者应该倾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