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性婚姻合法 成亚洲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地区

今日,台湾同性婚姻合法的新闻引关注。台湾大法官周三(5月24日)释宪宣布禁止同性结婚是违反宪法。使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

2001年,祁家威为同志婚姻平权声请大法官释宪,被以“不予处理”的程序方式驳回。

2013年祁家威再度提出与同性结婚,被以《民法》规定必须“一男一女”才能结婚为由再度遭到拒绝。祁家威向内政部诉愿遭驳回,因此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败诉定谳后,依法声请释宪。

台湾是亚洲婚姻平权“走的最前”的地区。蔡英文政府在竞选“总统”时,公开表示支持同性婚姻。蔡英文上台后,婚姻平权法案的修法再次启动。

2016年年底,司法法制委员会审查《民法亲属编修正草案》,拟新增“同性或异性之婚姻当事人,平等适用夫妻权利义务之规定”的条文,保障同性婚姻权益。并修改部分《民法》条文,将“夫妻”、“父母”、“养父母”等异性恋用语,修改为性别中立的“配偶”、“双亲”、“养亲”等等,落实婚姻平权。

但《民法》修正案引发社会激烈对立,在审查期间,支持与反对群众集结立法院外,甚至发生冲突。负责修法的的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未避免冲突扩大,决议暂缓修正案,先召开公听会。

同志团体及挺同民众对于蔡英文选前承诺落实婚姻平权,法案却卡在立专法或修《民法》的争论中表示不满。挺同族群认为订定“伴侣法”是将同性恋族群差别待遇,仍有歧视之嫌。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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