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性婚姻合法 成亚洲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地区

今日,台湾同性婚姻合法的新闻引关注。台湾大法官周三(5月24日)释宪宣布禁止同性结婚是违反宪法。使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

另据BBC中文网报道,此次释宪案起因是男同志祁家威2013年3月与男伴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祁家威与台北市政府共同提出释宪。司法院大法官在今年2月10日发布新闻稿宣布在3月24日就此案于司法院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

祁家威认为台湾《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的条文违宪,所以声请解释。

在台湾同志运动中,祁家威是个耳熟能详且历久不衰的名字。

祁家威现年59岁,他在17岁时意识到自己是男同性恋。1986年3月,他召开记者会出柜,随后开始推动同志人权及艾滋病防治的工作,被认为是“台湾首位公开出柜的男同志”。自那时起,祁家威已参与推动同志运动30余年。

祁家威在1986年到台北地方法院公证处请求与一名男性公证结婚,遭到拒绝。他转而向立法院请愿,立法院以正式公文回应:“同性恋者为少数之变态,纯为满足情欲者,违背社会善良风俗”为由拒绝。

1994年,祁家威向内政部官员表示希望能同意同性婚姻,内政部与法务部研议后,法务部颁布决议,称“我国现行《民法》所谓之‘结婚’,必为一男一女结合关系,同性之结合则非属之。”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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