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月20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为配合3月17日出台的楼市新政,住房公积金政策也将随之调整。通知规定,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六、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七、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八、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九、为严厉打击“首付贷”违规行为,确保首付资金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我中心对二手房首付资金实施专户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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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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