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成黑社会 邹园林被判处无期徒刑

轰动一时的安康市汉滨区原人大代表邹园林涉黑案迎来终审判决。邹园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9名被告人也被分别判刑。

审判:邹园林等涉黑案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2016年6月22日,安康市中院对邹园林等3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审宣判。被告人邹园林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立平等11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等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何虎等17名涉案人员分别以所犯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罪,分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对部分被告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对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施小芸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邹园林等11名被告人不服并提出上诉。后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邹园林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上诉人所提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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