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偷手机扔掉 只因去买手机被店老板瞧不起

近日一则为报复偷手机扔掉的新闻引发了网友关注。男子赵某去年夏天去这家手机店买手机,“人家一副瞧不起我的样子”,越想越气就寻思报复。藏身楼梯间、剪断监控线,撬开柜台偷走21部手机,次日扔到马路边……原因竟是为报复手机店老板的“歧视”。

奇怪的是,赵某并没有把盗来的手机销赃。1月5日一大早,他从三爻村暂住地坐出租车到鱼化寨,“我在外事学院附近的道路上和学校前的人行天桥上扔手机,一部一部扔的,直到扔完……”他刚回到三爻村,就被警方抓获。

为什么费了这么大力气偷来手机却又扔掉呢?赵某说,去年夏天,他到李某的手机店买手机,“人家对我爱理不理的,一副瞧不起我的样子,我就没买手机离开了。”越想越气,他就寻思报复手机店老板。今年1月4日他又想起这事,就去偷了手机并扔掉。赵某说,自己去年曾在超市楼上一家健身房干了两个月健身顾问,熟悉地形和设施。

雁塔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赵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近日已对其批准逮捕。

只因去买手机被店老板瞧不起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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