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险将合并 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对《草案》做说明时表示,生育和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能降低运行成本。

而在今年4月,人社部进一步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再次向各地强调要继续贯彻落实上述政策规定,确保实施到位。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在通知中,人社部还透露,生育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将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由易到难的改革选择

实际上,在本次《草案》披露前,甚至在中央确定合并实施生育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思路之前,业界就曾有观点认为,小险种向大险种合并是现阶段中央降低社保费率比较有效的一个途径,而且相较于工伤、失业两个险种,生育险被合并至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内的可能性较大。究其原因,专家认为主要就是由于这两项社会保险合并影响、难度相对较小,而且已有一定的制度基础。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表示,生育险涉及人群范围相对较小,即使合并后由医保资金报销也不会给医保资金池子带来太大压力,而且,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生育保险政策可能也将面临调整的关口,此时研究实行两险合并可“一石二鸟”。

“更重要的是,生育、基本医疗两项保险险种性质有相当程度的近似性,此前多年管理部门也有交叉,合并后管理工作统筹起来较为方便。”齐传钧介绍,目前,生育险在我国是由人社部门管理的,而基本医疗保险虽然此前在地方大多分给了人社、计生两个部门管理,但随着今年8月人社部接连表态明确我国已有越来越多城市告别城乡医保多头分管局面,这项制度也在逐渐统一到人社部门管理的范畴内。也正因如此,同由人社部门管理的生育、基本医疗保险成为了最有希望实现“五险”变“四险”的突破口。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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