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绝食288天 为维权在法院前搭帐篷住

【老人绝食288天】怀疑被人实施监控,山东青岛老人张翠云砸掉了摄像头,随后警方将其刑拘,检方对她进行公诉,法院一审判她无罪后,引起各方争执。张翠云为了维权,索性搭帐篷住在了法院办公楼前……

2016年9月9日,于某海因犯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而他作伪证的动机,目前无据可查。

记者从张翠云案的判决书中看到,于某海所称的第一次被砸毁的摄像头安装时间有两种说法,开始称2015年1月份,后期又说是2015年3月份。

在判决书中,于某海说摄像头有3台从市北区购买,但这3台机器的具体情况,判决中没有显示。

另外几台摄像头生产厂家为杭州擎安公司,于某海说张翠云砸毁的摄像头型号为,一台长型GNC5215(-E),价值570元,两台球型GNP610-1R(200万像素),共价值7300元。

可该公司销售经理杨潇潇的证言显示,他们从没卖给于某海GNC5215(-E)、GNP610-1R(200万像素)的摄像头。

杭州擎安公司仅卖给于某海一台型号为GNP610-1R(130万像素)的摄像头,该机器包括税金在内价格为1500元;他们还卖给于某海另一台机器的型号是GNC5115(130万像素),包括税金在内,价格只有235元。

这两台摄像头的销售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

杨潇潇说,2015年4月13日,他接到于某海电话,要求公司给小寨子村开具一份发票,货物名称为200万像素的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1台,价格478元,200万像素红外网络高速智能球机2台,价格11452.99元,价税合计13960元。

于某海告诉杨潇潇,他购买该公司的摄像机被砸坏了,可报的价格,物价机构不信。“为了维护于某海这个客户,就按照于某海要求的货物、名称、型号把发票开好邮寄给他。”杨潇潇称。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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