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司债新政:房企、钢铁、煤炭发债收紧

中国白银网(http://www.zhongguobaiyin.com/)10月31日讯,原标题:上交所公司债新政:房企、钢铁、煤炭发债收紧

根据《监管函》,对房企发债采取“基础范围+综合指标评价”的监管标准,并以此分为正常类、关注类和风险类。

对于“风险类”,主承销商应审慎承接。对于“关注类”,发行人及承销商应按要求作进一步披露和核查。

监管标准中,“基础范围”要求,发行人应资质良好、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行业政策和市场调控政策。

房企申报公司债的条件包括:境内外上市房企,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省级政府(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企,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此外,鼓励和支持主要从事保障房建设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房企发债。

《监管函》明确禁止以下房企发债:报告期内违反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发布的《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经国土资源部门查处且尚未按规定整改;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在重点调控的热点城市存在竞拍“地王”,哄抬地价等行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或者报告期内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问题。

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债券分析人士认为,前两项禁止条件,“应该是为了顺应目前房地产调控而制定的。”第三项禁止条件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拉长企业发债的间隔,但整体影响不大。

前述北京券商主承人士认为,对于捂盘惜售,哄抬地价,是有判断标准。比如,房企拿地后一年内必须开工;通过走访国土、安监这些政府部门,若能开具无违规证明,可以说明房企没有存在这种行为。

编辑: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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