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纸黄金买卖获利3.2亿被“不当得利”

利用中国工商银行黄金买卖交易系统,宋荣贵十天内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总金额达3.2亿元,获利2100多万元,但很快被开户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钱划走。

利用中国工商银行黄金买卖交易系统,宋荣贵十天内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总金额达3.2亿元,获利2100多万元,但很快被开户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钱划走。宋荣贵将银行告上法庭,却被银行反诉。山东省高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宋荣贵126笔纸黄金交易

纸黄金一直是工行重点宣传的投资理财方式,其最大优势在于,投资者的买卖记录只在个人账户中体现,不必进行实物金条提取,省去了黄金的运输、保管、检验等步骤。可是,为什么买卖纸黄金获利,不仅可被银行当做“不当得利”,并且可以擅自将钱划走?

试想一下,你买卖股票赚了点钱,证券公司突然宣称你是“不当得利”,并且直接将钱从你的账户划走,这该多荒谬、多可怕!试问,银行哪来的权力随意从客户账户中划走资金?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哪里还有保证?就算银行认为客户是“不当得利”,也应该先到法院起诉,申请冻结相关资金,在法院判决之后再行划转。

十天内获利2100多万元,看起来获利巨大,可是,对比其投入的3.2亿元资金总量,盈利不过六个多点,连一个涨停板都不到。当然,该案重点并不在此处,除了银行无权擅自划走客户账户资金外,该案还有两个问题值得质疑:一是,在纸黄金交易中,银行究竟是中介还是交易方?二是,通过银行交易系统获利,即使银行辩称系统存在漏洞,是否可算客户“不当得利”?

对于前一个问题,就像在股票交易中,虽然所有交易都是在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直接发生,但证券公司只是中介而不是直接交易方,同样,在纸黄金交易中,银行只是一个中介而已,最典型的证据就是,每一笔纸黄金交易,银行都要从中收取手续费如果不是中介,银行凭什么收取手续费呢?你见过一方还要向另一方支付手续费的直接买卖交易吗?退一步说,就算银行是直接交易方,买卖合同也不能单方面随意撤销。在投资者获利后,银行可以单方面撤销,那么在亏损时,投资者是否也可以单方面撤销?

在后一个问题上,银行认为系统对“止损委托”交易方式存在漏洞,让“宋荣贵钻了空子”。交易方式是否有漏洞,外人无法判定,但是,投资者根据银行系统进行正常交易,不应为系统存在漏洞承担责任。就算有漏洞,那也是银行自己的事情,只能“吃一堑长一智”。

纸黄金交易就是一买一卖,谁也不能后悔“不该卖”或者“不该买”,凭什么银行就有这样的“悔改权”,并以如此霸道的方式行使呢?如果所有投资者和中介机构都能随意撤销已完成的交易,市场早就乱套了。

纸黄金 黄金 编辑:珂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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